哺乳期一过立马收监。除了哺乳期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外,孕期妇女、严重疾病患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生活无法自理且暂予监外执行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罪犯都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前提是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是例外是,孕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被判无期徒刑,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缓刑人员被收监后,之前因本案而被实际羁押的日期仍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罪犯,如果因违反缓刑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予以收监的,对罪犯将执行原判处的刑罚,在执行刑罚前被实际羁押的日期可以依法折抵刑期。但是,在缓刑执行期间的时间,因未被羁押,是不可以折抵刑期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收监时间是怎样的
哺乳期的时间是1年,哺乳期结束后刑期未满的,会收监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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