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房屋按揭贷款必须准备的文书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办理按揭贷款需要交哪些费用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交以下费用:
1.律师费:有的是按每单计算,一般每单200元到500元之间;有的是按房价来计算,收费标准是千分之二。一般来说,前者收费标准习惯针对小面积单位,后者主要针对大面积单位。
2.保险费:其算法有新旧两种方式,最新的一种是最科学的,对业主有利,具体计算方法是贷款额×1.2倍×千分之一×年限×折扣。
3.印花税:申请贷款额的0.05%,由税务局收取。
4.银行开户费:人民币10元,由银行收取。
5.公证费:一般在200元到300元之间。
6.他项权证费:一般也在200元到300元之间。
三、房子按揭贷款的利率是怎么算的
购房按揭贷款一般是两种情况,计算公式分别为:
1.等额本金还款法:每季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季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季利率;
2.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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