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著作权时一般不能对抗他人的肖像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人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且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其肖像。故可判断,行使著作权不得以牺牲他人肖像权为条件。
侵害著作权的情形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全文4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