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赌博中的债务可以不予偿还,但仅限于赌博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赌博中输给庄家的钱财可不予偿还,但本金及适当利息是有效的。如有高利部分,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部分不应得到支持,但本金及适当利息是有效的。
1.赌博中的债务可以不予偿还,但仅限于赌博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赌博中输给庄家的钱财可不予偿还。)2、因为有赌博恶习所以借高利贷,高利部分不应得到支持(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部分),但是本金及适当利息是有效的。
赌 博 中 的 债 务 是 否 可 以 不 还 ?
赌博债务是指在赌博过程中产生的债务,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当事人之间因赌博输赢没有实际现金支付,输家向赢家以欠条方式确认的赌博债务;二是赌场中庄家或者专门放高利贷牟利的人向参与赌博的人员发放借款,借款人向他们出具借条而产生的赌博债务。这些债务关系往往没有实际借款的交付,借款用途可能为随意编造,利息约定可能大大超出同期银行利息。赌博债务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赌博中的债务可以不予偿还,但仅限于赌博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因为有赌博恶习所以借高利贷,高利部分不应得到支持(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部分),但是本金及适当利息是有效的。赌博债务是指在赌博过程中产生的债务,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当事人之间因赌博输赢没有实际现金支付,输家向赢家以欠条方式确认的赌博债务;二是赌场中庄家或者专门放高利贷牟利的人向参与赌博的人员发放借款,借款人向他们出具借条而产生的赌博债务。这些债务关系往往没有实际借款的交付,借款用途可能为随意编造,利息约定可能大大超出同期银行利息。赌博债务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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