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用房子抵押合同应写明以下事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作哪些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
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抵押财产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
3、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二、抵押人有哪些权利
抵押人的权利:抵押人仍然有权处分其抵押物,例如抵押人可以依法转让其抵押财产,但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以及在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抵押人有权收取抵押物的孳息,但是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违约的,孳息一般由抵押权人收取。
三、民法典里如何确定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确定抵押权,应当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一条【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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