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七条: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一、怎样申请版权登记
1、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2、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审核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3、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
(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
(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
(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
4、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
如果审核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
5、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
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
6、版权登记审查
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
7、下发版权登记证
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二、版权申请应该在哪里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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