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本罪与它罪的区分
(一)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法规竞合
本法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规定存在完全的法规竞合关系,即本法第111条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规定,可以完全包括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的规定。当军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时,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论处。
(二)本罪与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关系
从这三种犯罪构成要件的相互关系看,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构成要件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为了严惩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行为,本法又将这一条件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另行规定了一个新罪,即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从犯罪手段上看,窃取、刺探、收买的构成要件在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申是完全相同的;故意将军事秘密泄露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行为,从表现看,是泄露军事秘密,但实质上是将军事秘密非法提供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因此,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军事秘密的,或者故意将军事秘密泄露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均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论处,不能定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二、构成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要件有哪些?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该罪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
3、该罪客体是指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4、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三、境外剌探情报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构成为境外剌探情报罪一般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刺探情报的行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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