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纠纷拘留所一般拘留几天
经济纠纷拘留所一般不会进行拘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会被法院司法拘留:
1.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等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强制执行的;
4.有能力履行而故意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5.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的;
6.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经济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过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找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有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纠纷诉讼的基本原则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诉讼共同性的原则和特有的原则。就特有原则而言,主要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法院调解原则;
3.处分原则;
4.辩论原则;
5.支持起诉原则;
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7.检察监督原则。
全文7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