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妄想通过更改厂名逃避欠税的毛某,在浙江省奉化市国税局二分局税收监控系统中尝到了苦果,除补缴税款外,还被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毛某系浙江省奉化市某气动设备附件厂法定代表人,因经营不善,于1999年欠缴部分税款后不知去向。经多次派员查找未果后,二分局于2000年将该企业转入非正常户管理。今年4月,毛某新注册了奉化市某气动成套厂后,前来该分局办理税务登记。他本以为事过多年,税务部门早已淡忘此事,不想被国税税收监控系统逮个正着。不仅未能达到逃避欠税的目的,反而补缴税款3137.95元,还被加收滞纳金4706.93元,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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