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坐牢后,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而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犯罪分子还钱。
一、犯罪嫌疑人坐牢,民事赔偿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坐牢,民事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
1、(坐牢)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2、因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损害的,被害人有权主张赔偿,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出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
3、法院判决后,因犯罪嫌疑人坐牢致使民事判决无法执行的,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待犯罪嫌疑人出获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诈骗被判刑没钱还是不是不用还了
我国的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诈骗被判刑后要还款。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承担完刑事责任后,犯罪分子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完全代替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都会这样处理。除非原告主动不要民事赔偿,否则即使被判刑没钱,民事赔偿仍然存在。所以,诈骗罪判刑后依然要还钱。
三、非法集资参与者能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
一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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