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能治安拘留。但如果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治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治安管理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