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需要当事人双方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能在异地办理。需要带上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了之后还要进过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审查,审查过符合结婚条件的,最后会予以颁发结婚证。
如何领结婚证,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6、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固定的表格);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免冠红底合影照片(也可以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全文9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