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双方应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且身份明确,具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条件
当事人如果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想要申请仲裁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要向仲裁委提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
1、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争议范围;
2、有确定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冲裁的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确定的被申请人;
4、属于提出申请的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之一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就会不予受理。
二、有关劳动争议为什么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情形包括: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三、股权转让的效力都有哪些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合同是在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的。除法律外,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至于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是宣传,不影响合同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不同于许多民事合同,它更具有法定生效条件或具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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