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网络罪的刑期如何判定?
时间:2023-07-07 19:16:22 2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建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控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和通讯群体;

2、发布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控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单位犯本罪行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侵犯网络著作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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