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人擅自夺取了毒贩所持有的毒品,便会触及到刑事法律法规,若此人心照不宣地知晓这批毒品为非法之物并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他就同时涉嫌构成了抢劫罪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罪两个罪名。所谓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即是指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拥有、藏匿或者携带毒品的行为。而抢劫罪则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甚至其他违法方式,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严重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全文4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