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分权的合同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就他人的权利标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需要经过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才能有效。出卖人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善意取得是指什么?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非法将他人占有的动产交付给受让人后,如果受让人出于善意取得动产,则取得动产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二、符合哪些条件,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所有权
符合下列条件,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所有权:
1、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交付给受让人。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未经权利人追认,事后未取得处分权的,第三人善意取得的,依法保护标的物权利,但合同仍无效。认定合同无效,不影响第三人按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
三、无处分权的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无权处分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未经追认的或者不同意的,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需要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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