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取产权证书可以解除房屋抵押合同吗
时间:2023-03-28 18:02:33 9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未领取产权证书的房屋导致抵押合同无效。因为房屋属于一种不动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应该自登记时就设立。即不动产抵押自登记时生效。

一、抵押权加抵押物何时设立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登记时设立。

抵押权的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只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成立。如果不完成物权登记,合同另一方就不能享有物权优先受偿权。

二、离婚后房产未过户的风险有什么

离婚后房产未过户的风险有:

1、房产未过户,对方可以随意买卖该房屋;

2、房产未过户,对方可以随意设置抵押该房屋;

3、该房屋有可能因为债务纠纷被查封。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按揭房拿不到房产证吗

按揭贷款买房,贷款未还清,是可以拿到房产证的。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通常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使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即设定抵押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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