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撕烂了仍然有效,不过如果双方的合同都撕毁了,且合同未履行,有一方拒不承认合同存在,另一方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合同确实存在的,则视为没有签订过合同,此时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则即使有一方不承认合同存在的,合同也认定有效。
一、定金超过20% 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
在签订合同之前,如果双方同意的话是会先缴纳定金的,一般定金是合同总价的20%。但是有些人在缴纳定金的时候,发现定金是超过了合同总价的20%,在之后会认定这份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合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民法典》第507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果现实操作中,约定20%的定金无法操作,可以约定订金。“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此外,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且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合同履行的“订金”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只能抵充货款。无论哪一方不履行,都必须将其如数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但是同时约定定金和订金是可以的。超过总合同价的20%的定金条款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只要是双方协商好了一致同意的话,它是可以有效的,不一定是无效。
二、违反有偿合约的无偿约定是否可以认定为违约
应认定为违约行为。
1、写入合同中的条款都是合同条款,不应以有偿无偿来划分是否是合同条款,在这一点上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样的。履行合同只要不符合合同条款就是违约。这也是符合严格履行的合同原则的。
2、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是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整、全面、准确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坚持合同的全部履行原则。任何一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都是违约行为,都构成违约。
3、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服务尽管是无偿的,可一但写入合同中就不能再按一般的口头承诺一样对待了。如果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即使是无偿的义务,也会打破合同中的这种平衡性,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三、生效的合同一定有效吗
生效合同不一定都有效。如果合同生效后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合同就是无效的:
1、存在可撤销情形,且撤销权人申请撤销,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宣布撤销了。
2、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违背公诉良俗了。
4、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签订的。
5、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6、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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