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彩礼欠外债,离婚不一定能要回。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让女方退还彩礼,但是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男方不能维持自己基本的生活,而不是因为欠外债导致生活困难,所以男方不一定能因为以给付彩礼背负债务为由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女方拒绝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具体是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生活在一起,那么离婚后女方可以依法不退还彩礼;如果男方没有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也无需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二、彩礼返还的手续有哪些
彩礼返还的条件: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在一起生活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2、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离婚时男方可以此为由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双方从未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在分手后,女方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返还给男方。
三、订婚了,想退彩礼,男方反悔怎么办
订婚了,想退彩礼,男方反悔的处理办法如下:
1、订婚后一方反悔,男方若是给付了彩礼,可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女方协商,让其返还彩礼。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对退还彩礼的要求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全文6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