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级别出来了工伤待遇谁申请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同时,将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报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时限为1年,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在很多工伤发生的情况下,受伤职工大多在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或者治疗,很难办理工伤申请等事项。因此,工伤职工的家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此外,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专门性群众组织,在工伤保险方面也需承担很多义务。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是工会的一项重要义务。
二、工伤待遇怎么算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三、职工因工负伤能享受什么工伤待遇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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