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归属问题:女方不过户是否有利?
时间:2023-07-02 08:43:54 13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离婚的房子归女方的,如果不过户是否有效需视情况而定。原因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房管局通常不予过户,应当向法院起诉确认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否则就不能说是合法有效的;

2、如果在民政局备案了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没有备案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还是要进行过户;

3、如果是诉讼离婚携带法院判决,判决生效,房子所有权发生转移,房管局通常会给予过户。

房产的过户流程如下:

1、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房产管理交易将对夫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若申请符合条件,房管局初审后将报送市房屋产权登记;

2、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资料齐备予以受理,资料不齐或不合规定,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并说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补交材料齐备后予以受理,对受理编号,发放回执单;

3、产权审核,登记人员审查资料,实地调查情况,若申请符合规定,则报上级核准,直至终审核阶段通过;

4、缴纳费用,领取证件,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是房屋产权登记缴纳相关费用,然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房产的过户需要的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和房产证;

3、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

3、需要交税的情况下要出具完税证明。

离婚后房子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离婚之后房子不办理过户手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为了避免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离婚后还是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为妥。房屋属于不动产,离婚后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会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比如说: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登记一方可能会出售该房屋,并且过户给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而得到了该房屋的产权;也可能将该房屋进行抵押,影响以后办理过户手续。还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因此,律师建议,离婚后,获得房产一方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免权利受到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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