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个人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时间:2023-02-26 14:41:12 39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务应该属于离婚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婚前欠的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的;

(五)其他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一、夫妻已离婚个人债务怎么执行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夫妻离婚后,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该方偿还。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一)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二)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得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五)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六)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二、离婚时夫妻债务怎样偿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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