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男方父母购买的三金应该属于哪方
时间:2023-12-06 06:52:16 34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离婚时婚前男方父母购买的三金应该属于哪方

婚前男方父母买三金离婚后一般归女方所有。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首饰,一般属于男方婚前无偿赠与的财产,无需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起诉离婚彩礼三金要退吗

起诉离婚彩礼三金一般不要退。

1.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

2.但是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确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或者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三金如果是作为彩礼的一部分,则与彩礼的情况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彩礼和三金是订婚还是结婚时给

彩礼和三金是订婚还是结婚时给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下可以协商而定,在民俗习惯中,男方按照当地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的金钱的行为是可以的。收彩礼并不会犯法,法律没有禁止彩礼,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和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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