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有何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的不同点:
1.发起对象不同: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发起;工程决算由建设单位发起;
2.清算资料不同:工程结算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合同规定给施工方的其他费用;工程决算包括从筹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意义不同:工程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计划、实际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以及设计和实际的生产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概算总投资、实际的建设成本和主要技术经济的指标。
二、工程竣工资料必备的文件有哪些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为: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其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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