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
首先,倘若水表遭受人为破坏,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使用该水表权益的当事人需负起水表损毁的责任,并须负担水表替换所需的相关费用。
其次,若是物业服务合同中对于水表的替换有另外设定的条款,应遵循相关约定执行。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指出(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既可自行组织管理建筑及周边附带设施,亦可选择将这些事宜全权委托给物业服务公司或其它受托人进行处理。而针对建设单位所选聘的物业服务机构或类似的受托人,业主依法享有充分的权利予以替换。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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