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诉讼请求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原告因此事实,而能够向法院寻求救济的合理理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和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来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可以按照以下内容写:
1、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事实部分不用写得很详细,因为刑事起诉状中有写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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