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拘留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吗
1、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者刑法,无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拘留等行政措施。但公安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二、什么叫丧失劳动能力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
三、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有:长期重度呼吸困难。心功能长期在皿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者;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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