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请的办理是在参保人所在地社保局或劳动保障所,主要面向本城镇户籍人口当中没有工作的一些特殊群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条件是满足本地户籍内不同的群体相关条件,或者满足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的相关情形。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哪里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办理在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条件如下:
1.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3.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
4.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
5.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6.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7.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三、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相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言,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n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n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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