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在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若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则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在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则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的 期 限 是 多 久 ?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则从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同时,《行政复议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届满的日期不计算在行政复议期限内。因此,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则从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则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此,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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