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可撤销的合同与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规定是:
1、可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权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解除事由达成、法定解除事由达成等;
2、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情形包括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一、赠与能否撤销
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前款规定不适用于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公证的赠与合同。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无偿赠予可以要回来吗
钱还没有支付,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离婚时赠与财产能要回吗?
不能要回,除非具备法定撤销赠与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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