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劳务派遣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用人单位同工同酬的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二、派遣重新洗牌合同咋办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派遣重新洗牌合同应该继续履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直到期限届满。如果劳务派遣协议以及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果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同一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均按本决定调整。被派遣的劳动者,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三、被派遣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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