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软件产品的定义及其包括的类型,特别强调了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定义及其在销售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应的书面申请报告和审批表,并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和相关文档以及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纳税人应提供计算机软件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书面申请报告及计算机软件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审批表。
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如何申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是指企业开发并销售软件产品后,可以向政府申请退还一定比例的增值税的政策。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企业研发和投入更多资源去开发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
要申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必须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且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2. 企业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进入生产或服务环节。
3. 企业已缴纳税款,且税款缴纳时间在规定期限内。
企业应向当地税务局申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软件产品登记证、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经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即直接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的时间和比例可能会受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政策的影响,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企业在申请前应仔细研究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符合条件,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的损失。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旨在促进企业研发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推动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申请该政策的企业需满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进入生产或服务环节、已缴纳税款且税款缴纳时间在规定期限内等条件。企业应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即直接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但需注意,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企业在申请前应仔细研究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符合条件,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的损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五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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