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三十七天能打电话吗
时间:2023-08-24 19:37:09 22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刑事拘留三十七天能打电话吗

刑事拘留三十七天,拘留期间经过办案机关批准后,能打电话。在拘留所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所有通讯工具都会被没收暂存在拘留所,被拘留人需要通讯的,应当经办案机关的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被刑事拘留过能开无犯罪证明

刑事拘留经查实与案情无关可以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手段,不是处罚。是警方在侦破刑事案件中的一种强制手段。如果经查实于案件无关就能办理无犯罪证明,证明上不会有不良记录。不会有案底。也没有什么负面影响。如果被判处刑罚就有刑事犯罪案底,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刑事拘留后撤销案件、转为行政案件的就没有案底,可以开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也称为“无犯罪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也逐步成为国人必备的证明之一。申请人或着其委托代理人只有持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才能证明自己确实没有违法等犯罪的行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

三、刑事拘留多久可以见家属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可以见家属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n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n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n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n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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