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交强险事故后的赔偿:机动车辆未缴纳交强险。如有过错,直接给受害人经济造成损失,这部分损失应由机动车依法承担。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确定赔偿比例。
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过错。
2、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只要投保车辆一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事故责任大小,均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3、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这种赔偿方法,在全中国都是统一的,得到了全国人民,全国法院的一至认可。
4、如果不判决机动车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等于变向支持违法。
买了车辆后有些车主没有第一时间将交强险等办理妥当,而是先开车使用一段时间,打算等自己有空了再去缴纳交强险。未交交强险发生事故后是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事故方就需要自己承担事故带来的所有损失跟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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