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的处置方式
1.破产宣告日余额结转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当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将部分会计科目的相关余额转入以下新科目,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
(1)破产费用的余额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应付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的余额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应付共益债务
(3)原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收益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清算净值科目。
2.破产宣告日余额调整
(1)对拥有的各类资产(包括原账面价值为零的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已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等)登记造册,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
(2)对各类负债进行核查,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
3.处置破产资产
(1)破产企业收回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类债权、应收款项类投资,按照收回的款项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资产处置净损益
(2)破产企业出售存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按照收到的款项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
资产处置净损益
(3)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国家给予一定补偿的,按照收到的补偿金额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4)破产企业处置破产资产发生的各类评估、变价、拍卖等费用,按照发生的金额
借:破产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破产费用
二、什么是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三、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有担保的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5.普通破产债权。
6.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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