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也会被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我国法律上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一、什么是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税种有按季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的房产税;按月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等。
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 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的,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企业的一个会计 年度结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无论是采用 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还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的一定比例预缴,或者按其他方法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 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因此,企业在预缴中少缴 的税款不应作为偷税处理。
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在税 务处理上属滞纳行为,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以外,同时 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地入库,企业第四季度的 所得税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然后再进行汇算 清缴。
二、补缴税款的主体应当是卖方吗
补缴税款的主体应当是卖方。卖方可以如实向税务机关陈述事实并补缴税款,纳税后,买受人再次出售房屋时,未经核定征收的,可以相应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和内容,如实申报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提交的其他纳税材料。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提交扣缴、纳税报告表和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物业费还要交税合理吗
物业费还要交税不是合理的。
业主在缴纳物业费时是不需要交税的,其税款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的。但因为增值税属于流转税,虽然物业公司承担税费,但是所产生的增值税是包含在物业费内的。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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