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递送起诉状副本。
因此,当原告以借款未偿还为由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后的五个自然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手中。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享有十五日的期限来提交答辩状。
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此举并不会对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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