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过失精神赔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赔偿没有特别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要依据以下原则: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
二、医疗事故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按照原则性规定的免责事由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全文6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