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去乡镇国土所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是登记申请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一、农村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去哪里办理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二、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7.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三、农村房屋过户的条件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2.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3.居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并且是合法的建筑时,遗嘱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领取新的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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