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离婚谁先起诉有区别吗
无论是哪方先行提出离婚请求,均无任何影响或后果。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率先发起者的身份并不决定最终结果,夫妇二人拥有同等的权力与义务,其合法财产权益都会得到公正保护。
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而非取决于某一方的主动出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谁起诉谁有什么差别
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由哪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仅代表其为原告或被告,两者并无实质性差异。
法院裁决离婚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非诉求方的身份。
然而,作为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需提供证据以证实婚姻关系确已破裂。
此外,原告在起诉时有权申请财产保全,从而防止对方恶意转移或隐匿财产。
因此,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的优劣势各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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