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作并常住乌鲁木齐的市民所驾驶的外埠车辆(包括乌市米东区常住户口的新B号牌机动车),在办理转入手续前,请先携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前往乌鲁木齐机动车排污检测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2810号联系电话:3709770、3709986。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进行车辆转入的预核查。只要是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型式核准目录中“国Ⅲ”及“国Ⅲ”以上标准的车型,可全部转入乌鲁木齐市。在正式办理转入手续时,请携带乌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单位证明,前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卡子湾车管所、**汽配城、四平-新龙河机动车检测站(米泉)办理车辆转入手续。除收取正常车管规费外,今年暂不收取其他费用(如河滩外环使用费等)。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地州企事业单位驻乌办事处的工作用车,可凭单位出具的证明、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实际需要,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办理高峰期通行证。限行措施实施后,不能进入市区行驶的外埠车辆可以选择非交通高峰期的非禁行时间出行,在禁行时间内,外埠车辆车主可尽量选择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方式出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平安出行。同时,交警部门也请广大外埠车车主理解、支持首府的错峰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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