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签署是否受到威胁?
时间:2023-07-03 19:55:04 4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被胁迫写的借据没有法律效力。一方不想订立合同,但因欺诈或胁迫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法律赋予被胁迫方变更或撤销的权利,但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

被人逼迫写下欠条该如何

被人逼迫写下欠条处理如下:

1、报警,只要有报警记录,以后可以作为证据;

2、对方起诉要钱可以主张被胁迫,是无效借据。

如果被胁迫写的债务存在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建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但是,如果没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被胁迫写的债务构成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则无效。同时,行为人涉嫌敲诈勒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全文6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欠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新时间:2024-01-15 14:45:19
查看欠条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欠条 最新知识
针对欠条签署是否受到威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欠条签署是否受到威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