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涉及的总价值为2万元人民币,获利仅为1000元人民币的案件中,我们需全面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对相应的处理措施做出精确判定。
通常而言,此类事件可以归类于犯罪情节轻微的行列。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其进行惩处。
当第一条款和第二条款的违法行为合并发生时,若同时触犯了其他法律法规,则应按照处罚力度更为严格的条款进行定罪处罚。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是否主动退还赃款等实际情况,来决定最终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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