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占地建房怎样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非法占地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5.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7.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8.其他。
三、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怎么判刑
罪名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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