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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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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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一、甲方是一家从事股权投资、资产并购、债务重组及受托资产管理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方案金融中介服务的专业公司;
二、乙方系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以经营为主的公司,公司运行正常,合法合规。
三、乙方因发展需要,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全面合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合作目的
充分整合甲、乙双方拥有的资源,达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目的。
第二条合作内容
1、乙方特委托甲方对其名下资产提供融资居间服务。具体为:甲方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根据乙方融资要求,为乙方提供合适的融资平台,供乙方筛选,促成乙方与融资平台方成功签约,使乙方成功取得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的贷款。居间成功后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资产明细详见附件。
2、乙方拟融资元(最终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上述“居间成功”是指:甲方顺利促成乙方取得贷款机构的贷款。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撤销本协议,也不得就本协议项下事宜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类似协议:
1.1
甲方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乙方资产、公司运营情况、乙方独立经营能力等进行评估;
1.2
甲方为促成乙方成功融资,与符合乙方融资要求的机构进行了实质性的洽谈,并已达成合作意向;
1.3
甲方已帮助乙方寻找到合适的融资机构,该机构股东会或审委会已同意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尚未开展任何工作,未开展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项下任何工作的,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本合同,也可另行委托其他任意第三方提供融资服务。
3、甲方仅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但不对乙方与融资平台方之间的合作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即从至
时止。合作期满,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保密条款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资产信息、合同信息、财务信息、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等资料(简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乙双方可仅为利于本协议顺利实施之目的向其雇员或中介方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要求其雇员、中介机构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勤勉尽责地为乙方提供服务,不得泄露乙方商业秘密。
2、乙方应积极提供甲方所需的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因本次融资所需的所有合同文本,资产权属资料等,并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材料真实、完整、无任何隐瞒、遗漏。乙方如有隐瞒、欺骗等行为,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遵守,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2、出现本协议第四条(特别约定)约定情形的,本协议即不可撤销,乙方必须履行。如乙方确有正当理由,经甲方同意后,可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自行承担评估费用、融资成本、因本次融资所产生的费用等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3、乙方须保证及时提供甲方所需材料,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或提供的材料存在遗漏、错误等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适用补充协议的约定。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为不可撤销之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
4、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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