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亲友间借钱非常普遍,但生活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
张某与吴某本是一对生活在岳池的小夫妻,两人登记结婚后,张某以经营化妆品店为由,向吴某的姐姐提出5万元借款,吴某的姐姐鉴于与胡某的特殊关系,未让张某出具借条。但不久之后,张某与吴某因感情破裂协商离婚,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后来,吴某的姐姐多次向张某催要借款,但张某认为没有借条拒绝还款。吴某的姐姐只好以张某不当得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最终以没有充分的借贷证据,驳回了原告吴某的姐姐的诉讼请求。
家住阆中的胡某和王某是一对邻居,平时关系不错,所以胡某在遇到王某向其借钱时,因为面子思想没有要求王某打借条,以为王某应该会按时还钱,而真的到了收债时,王某却不肯承认借了胡某的钱。最终,胡某只有凭借与王某交流时偷偷录下的录音,向法院提出诉讼才最终要回借款。
现实生活中,类似案例还有许多,不论借款人最终是讨回了借款,还是因为没有足够证据只能接受损失,原本亲密友好的亲友关系,也大多因为这番金钱纠纷而破裂,严重的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所以,亲友之间进行借贷,虽然有不少便利之处,但同时也需要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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