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生协议解除流程
学校是可以不给你发你所谓的两证的。具体解除:你可以跟你签订的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找当地的法院解除但这种情况你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你可以协商,也可以让法院判决。你说教育局有出具相关证明,你去了学校不答复,那建议你可以学校发个书面的《通知》,内容就是说明你要解除定向协议
让学校尽早答复。若学校还是不理,你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明,签订的协议、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你想学校发的书面通知证明(比如快递你有个收据)向法院起诉。
二、相关政策规定
普通高校可以把招生来源地区和毕业生就业适当结合起来,按国家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列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1989年原国家教委作出了《普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为了保证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地区和行业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定向的地区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单
位也可定向。教育部所属院校还可面向农业、林业、地质、能源、建材、气象、国防军工、解放军等部门定向招生。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应填写《定向生志愿表》。高等学校应根据考生填写的定向志愿录取
定向生,并在录取通知中注明定向地区或部门。录取定向生,一般与非定向生执行同一录取分数标准,在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如果不能完成定向招生来源计划,可在该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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