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股份转让给女儿是否合法
时间:2023-02-27 20:11:07 1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父母离婚股份转让给女儿的行为是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可知,父母想要将股份转让给女儿,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所以只要股份转让人,受让人以及公司当中过一半的股东同意这次股份的转让,那么父母离婚股份转让给女儿就是合法的。

一、离婚后夫妻股份分配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夫妻股份分配方式有:协议分割、诉讼分割等。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股东的,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不同意的,则只能就出资额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

(一)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愿意持股方。

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二)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第三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直接转让股权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应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相应的股权。

2、作价补偿

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时公司股权可以分割吗?

夫妻离婚时一方在公司的股权划分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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