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生育;
2、配偶生育之月前,男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或不符合条件享受本人生育保险待遇。
二、报销流程
1.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3、《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三、补贴标准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的1000元;
3.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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