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不一定会罚款。如果贴的是黄颜色的告知单,是不用缴费。如同警告。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如果不是黄色的告知单,就可以通过交通管理局的网上缴费网上交罚款。
违法停车告知单上面没有写罚款金额
罚单没写罚款金额的,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到交警队处理违章即可。车主应该在被贴罚单的15天内,及时缴纳罚款,否则就会收取车主一定金额的滞纳金: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而且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一般的违章停车没写罚款金额的,如果违法停车的地点没有禁止停车的标志指示的话是罚50元以上200元以下,具体的罚款金额是按照违法行为地的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执行的,不记分。如果有禁止停车的标志指示的话也是罚50元以上200元以下,但记3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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